主旨:公告本校 111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名單
依據: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
公告事項:
一、委員總數 7人,名單如下:
(一)當然委員:劉協成校長(男)、家長會代表林俞仲(男)。
(二)選舉委員:曾恩慈主任(女,兼行政)、林致宏教師(男,未兼行政)、林映秀教師(女,未兼行政)、胡菘容教師(女,未兼行政)、
林珮華教師(女,未兼行政)。
(三)候補委員:柯淑惠主任(候 1)、王淑玲組長(候 2)、洪乙瑄組長(候 3)。
二、任期自 111年 9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8 月 31 日止。
三、依規定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,且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比例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,爰此,本會委員須任一性別人數為 3人,及未兼行政職務教師為 4 人。
四、教師評審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(一)教師初聘、續聘及長期聘任之審查。
(二)教師長期聘任聘期之訂定。
(三)教師解聘、不續聘、停聘及資遣之審 議。
(四)教師違反教師法規定之義務及聘約之審議。
(五)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議之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