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北門區三慈國民小學108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(1次公告3次招考)
壹、依據: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貳、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一、留職停薪長期代理教師正取1名,備取2名。聘期:108/8/30-109/01/20。
二、編制外合理員額教師缺長期代理教師正取1名,備取2名。聘期:108/8/30-109/07/01。
三、補充說明:
叁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一、 公告時間:108年7月31日(週三)至108年8月15日(週四)
二、方式:簡章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、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)、三慈國小網站(https://www.stps.tn.edu.tw)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肆、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3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stps.tn.edu.tw)公告。如當次無人報名或錄取不足額,將於當日甄選後公告缺額。
二、地點:本校教導處。(地址:臺南市北門區慈安里381號。電話:06-7850400轉11。
三、應繳交證件:【1~4須檢附正本並繳交影本,正本驗畢歸還。證件視報名資格需要檢附】
四、方式:
伍、報名資格
一、基本條件:
二、資格條件:
(1)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 期間者。
(2)同時列為臺南市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
(1)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(2)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(非學分證明)。
(1)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(2)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(非學分證明)。
(3)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陸、甄選日期及地點
一、甄選日期:
二、應試人員請上午8時30分帶身分證親至本校辦公室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柒、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一、試教(50%):
二、口試(50%):
三、依上配分計算總分,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。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試教成績相同時,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四、甄選考場唱名3次未到,以棄權論。
五、甄選流程:於上列第陸條第一款之甄選日期辦理兩場甄試,順序如下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二、成績通知:成績結果於當日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。未獲正取者,不另通知。 三、成績複查: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人事室處以書面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、調閱或複印成績資料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。申請書及委託書請自行繕造。
四、錄取報到:依本校錄取公告時間至人事室報到。如逾期未報到,即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玖、其他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
(https://www.stps.tn.edu.tw)首頁公告。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代理期間,須依學校課程需求,擔任級任或科任課務分配及擔負行政職務或團隊指導,如因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,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,本校得隨時解除代理職務。
六、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,期滿後應自動離職,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。
七、申訴專線電話:06-7850400#11 (教導處)
八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06-7850400#12 (總務處)
九、考試相關事項:06-7850400#11(教導處)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