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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 - 教導處 | 2019-07-30 | 點閱數: 546

臺南市北門區三慈國民小學108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
(1次公告3次招考)

壹、依據: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
貳、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
一、留職停薪長期代理教師正取1名,備取2名。聘期:108/8/30-109/01/20

二、編制外合理員額教師缺長期代理教師正取1名,備取2名。聘期:108/8/30-109/07/01

三、補充說明:

  1.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  2. 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  3. 應試者可針對留職停薪缺或編制外合理員額缺擇一報名,亦可報名兩項缺額參加甄選,但報名兩項者必須參加甄選日之兩場試教及口試。

叁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
一、 公告時間:108731日(週三)至108815(週四)

二、方式:簡章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、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)、三慈國小網站(https://www.stps.tn.edu.tw
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

肆、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
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3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stps.tn.edu.tw)公告。如當次無人報名或錄取不足額,將於當日甄選後公告缺額。

  1. 1次招考報名日期:108731日(週三)8時至10887(週三)16時。
  2. 2次招考報名日期:10889日(週五)8時至16時。
  3. 3次招考報名日期:108813日(週二)8時至 16時。

二、地點:本校教導處。(地址:臺南市北門區慈安里381號。電話:06-785040011

三、應繳交證件:【1~4須檢附正本並繳交影本,正本驗畢歸還。證件視報名資格需要檢附】

  1.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  2. 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一份。
  3. 學歷證件影本一份(最高學歷畢業證書)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  4. 臺南市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績單影本一份。
  5. 報名表一份(如附件1)
  6. 委託書一份(如附件2)(如委託報名者,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,以備查驗)
  7. 切結書一份(如附件3)
  8. 履歷表一式3(自行繕造,A4列印,格式內容不拘,依序裝訂成冊)

四、方式:

  1. 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)登錄報名資料。
  2. 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(通訊報名恕不受理),於上開報名時間內(週一至週五,假日不受理),檢同書面資料及相關證件送達本校,否則不予受理。

伍、報名資格

一、基本條件:

  1.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  2. 無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
  3. 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、第33條規定之情事。
  4.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
二、資格條件:

  1. 1次招考報名資格:須同時具備以下二款。

    (1)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 期間者。

    (2)同時列為臺南市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

  1. 2次招考報名資格:符合其中一款即可。

    (1)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    (2)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(非學分證明)

  1. 3次招考報名資格:符合其中一款即可。

    (1)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    (2)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(非學分證明)

    (3)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陸、甄選日期及地點

一、甄選日期:

  1. 1次招考甄選日期:10888日(週四)上午9時起。
  2. 2次招考甄選日期:108812日(週一)上午9時起。
  3. 3次招考甄選日期:108814日(週三)上午9時起。

二、應試人員請上午830分帶身分證親至本校辦公室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
柒、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
一、試教(50%)  

  1. 範圍:國語文領域(康軒版本四年級上學期第一至七課),教具及器材請自備。
  2. 時間:每人10分鐘。9分鐘響鈴提醒。
  3. 試教現場無學生。  

二、口試(50%)

  1. 範圍:以教育理念、及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
  2. 時間:每人10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之,並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進行。

三、依上配分計算總分,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。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試教成績相同時,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四、甄選考場唱名3次未到,以棄權論。

五、甄選流程:於上列第陸條第一款之甄選日期辦理兩場甄試,順序如下

  1. 上午09:00-10:00甄選編制外合理員額教師缺。
  2. 上午10:10-11:10甄選留職停薪缺。
  3. 若因編制外合理員額教師參加應試人數過多,留職停薪缺之甄選將延至編制外合理教師缺甄選結束,休息時10分鐘後立即進行,應試者不得有異議。
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
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
  1. 1次甄選結果(含無人報名)公告:10888日(週四)14時前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-公告區及校網,並通知正取人員。
  2. 2次甄選結果(含無人報名)公告:108812日(週一)14時前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-公告區及校網,並通知正取人員。
  3. 3次甄選結果(含無人報名)公告:108814日(週三)14時前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-公告區及校網,並通知正取人員。

二、成績通知:成績結果於當日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。未獲正取者,不另通知。    三、成績複查:
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1. 1次招考成績複查:10888日(週四)15時前。
  2. 2次招考成績複查:108812日(週一)15時前。
  3. 3次招考成績複查:108814日(週三)15時前。
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人事室處以書面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、調閱或複印成績資料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。申請書及委託書請自行繕造。

四、錄取報到:依本校錄取公告時間至人事室報到。如逾期未報到,即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玖、其他
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

(https://www.stps.tn.edu.tw)首頁公告。
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
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五、代理期間,須依學校課程需求,擔任級任或科任課務分配及擔負行政職務或團隊指導,如因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,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,本校得隨時解除代理職務。

六、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,期滿後應自動離職,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。

七、申訴專線電話:06-7850400#11 (教導處

八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06-7850400#12 (總務處)

九、考試相關事項:06-7850400#11(教導處)
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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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08學年度代理教師招聘簡章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