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北門區三慈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第 2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(ㄧ次公告分次招考)
壹、依據: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貳、甄選名額及聘期:
一、經甄選錄取代理代課教師有義務協助行政工作(閱讀推動、語文競賽等)、搭配相關科目課程、擔任競賽、表演活動指導及帶隊老師,不得有疑義,不願配合者即放棄錄取資格,由備取者遞補。
二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
三、代理職缺:育嬰留職停薪缺
四、聘期:聘期自 108年 2月 11日起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
類別:四年級級任導師
職缺:正取 1名,備取 2名
叁、報名資格
一、基本條件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(二)「教師法」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。
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條、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。
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二、資格條件:
(一)第 1次報名資格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(二)第 2次報名資格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(三)第 3次報名資格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肆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一、時間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stps.tn.edu.tw)或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-學校校務資訊(http://bulletin.tn.edu.tw/default.aspx )公告
第 1次招考報名日期 108年 1月 4 日(星期五)上午 8 時至 108 年 1 月 8 日(星期二)下午 16 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 2次招考報名日期 108年 1月 10 日(星期四)上午 8 時至下午 16 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 3次招考報名日期 108年 1月 14 日(星期一)上午 8 時至下午 16 時(逾時恕不受理)
二、方式:
(一)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stps.tn.edu.tw)
(二)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-公告系統-學校校務資訊(http://bulletin.tn.edu.tw/default.aspx)
(三)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Jlist.aspx)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委託書、切結書)
伍、報名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一、地點:本校教導處。電話: 06-7850400#11。
二、應繳交證件:
(一)報名表 1份(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報名畫面列印)
(二)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,影本 1份
(三)合格教師證(教程證書)正本查驗,影本 1份
(四)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,影本 1份
三、方式: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(通信報名不予受理)。
陸、甄選日期及地點
一、日期:
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8年 1月 9 日(星期三)上午 8 時 30 分起
(請於上午 8時前至教導處報到)
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8年 1月 11 日(星期五)上午 8 時 30 分起
(請於上午 8時前至教導處報到)
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8年 1月 15 日(星期二)上午 8 時 30 分起
(請於上午 8時前至教導處報到)
二、地點: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導處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柒、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:
一、試教( 60%):
(一)試教範圍:四年級下學期國語(南一)或數學 (南一)單元任選。
(二)試教時間為每人 10分鐘(9 分鐘響鈴一次, 10 分鐘響鈴兩次)。
二、口試(40%):每人 8分鐘,由甄選委員依教學知能及相關問題進行口試。
三、錄取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:
甄試總成績相同者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(未達平均成績 80分以上,不予列入正取及 備取名單)。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ㄧ、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:
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年 1月 9 日(星期三)下午 4 時前
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年 1月 11 日(星期五)下午 4 時前
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年 1月 15 日(星期二)下午 4 時前
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二、錄取報到:錄取人員應於通知時間至人事室報到,並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方為聘任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
三、成績複查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 1月 10 日(星期四)上午 09 時 00 分前
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 1月 12 日(星期六)上午 09 時 00 分前
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 1月 16 日(星期三)上午 09 時 00 分前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請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導處申請;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、調閱或複印試卷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玖、其他: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。(https://www.stps.tn.edu.tw)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三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7條、第 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四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 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五、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歡迎來電洽詢( 06-7850400#11教導處)。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