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5年11月28日(星期六)舉行投票。
二、此次選舉,並無「戶籍地設於臺南市者,相關機關將工作人員移至工作地投票」機制。假如工作人員戶籍地與工作地距離很近,而且主任管理員願意允許工作人員離開投票,工作人員才會有辦法投票。
三、投開票所工作人員,除依規定發給投票日工作費外,並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函意旨,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。
四、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依「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」核發工作費。主任管理員3,700元,主任監察員3,050元,管理員2,400元。
五、本校教職員若有意願報名擔任,請於5月22日中午12:00以前於人事管理員提供之google表單填寫報名資料。